“现在大家都知道厨师上门做菜很热,但是关于这种做法,我想提几个问题。”今天中午,在一年一度的市政协会议现场咨询现场,市政协委员郑宏将一连串问题抛给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郑宏说,自己在去年的两会上已经提交了关于上门代厨的提案,但是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。因此,他今天决定和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们当面聊聊。
“现在上门代厨有两种,一种是(个人)自带食材和餐具,根据你的需要来做;还有一种是互联网平台餐饮公司派厨师上门。那么这些人的健康情况如何?客户是不知道的,这是第一个。第二个,这类服务是没有标准的,假如有消费者投诉,应该如何来处理这个问题?还有,这个行业到底是哪个部门主管?是商务委主管还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来管理?它到底属于家政服务还是餐饮服务?所以说,我感觉目前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来协调这个行业。”
郑宏委员关注到的问题,也是当下一个新兴的业态,目前对于上门代厨的行业界定尚不明确。“它是一个跨领域的行业,你可以说它是一种新型的家政服务行业,也可以说它是一种餐饮服务行业。”郑宏表示,“应该如何进行归类认定?我感觉主管部门应该去进行研究,应该联合相关的部门来提出相应的规章制度。因为现在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很迫切,大家亲自下厨的机会很少,都希望享受到专业性的服务,所以我希望主管部门有一个推进。”
“谢谢郑委员,”坐在他对面的市场监管局陶永华副局长接过话头,“以我的理解,你提的问题(行业)更偏向于家政服务。为什么?本来家里请个家政阿姨帮他烧饭也可以是吧?”而如果是餐饮店派厨师上门,则属于餐饮公司派遣的劳务服务。
所以陶永华表示,无论从哪方面看,上门代厨应该被定性为劳动服务或者家政服务。
“上门代厨这个事,是我们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和追求。”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处长黄丽瑢向郑宏解释,“它既是一种新型的服务行业,也是已有的传统模式,包括我们在家请保姆,有可能是打扫卫生,但她也可能给你做饭,实际上更多的是一种劳务服务。”
“如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来说,只要提供餐饮服务的话我们是有相应的操作规范和标准的,这都是一套很完善的制度,GB31654都有一套标准。”
黄丽瑢强调,“所以首先要定义上门代厨是否属于一个餐饮服务行为,这很关键。如果界定是劳务服务的话,就像前面郑委员讲的,有可能还需要相关的主管部门对这种劳务管理形式,包括这些管理体系和制度进行一个优化和完善。如果是把它定义为餐饮服务的话,应该说我们一套标准还是比较完善的,应该都是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和操作规范去要求。”

